1.招标条件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218 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不含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429号)批准建设;南京北站地方配套同步实施工程已由《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北站快速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新区管〔2024〕80号)、《关于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集疏运联络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5〕21 号)、《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一路一期涉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5〕74 号)和《关于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二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25〕75 号)批准建设。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和南京北站地方配套同步实施工程均由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并授权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实施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1.1上元门过江通道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工程线路自南京北站宁淮场引出,向东走行下穿规划宁淮京沪下行联络线后与规划北站快速路并行,相继跨越龙泰路、改宁启上下行线、改京沪上下行线、朱家山河后向东走行于规划预留廊道内,沿既有浦泗路、浦仪路至长江再折向东南,于八卦洲南侧下穿长江后,线路继续沿规划预留廊道南行,最终引入既有南京站。
(1)工程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改 NHDIIK199+150~DK221+300.759(不含南京北站改 NHDIIK200+253.484~改 NHDIIK200+923.840 段线下工程、站房及客运设施相关工程),线路长度 20.434km,南京北站宁淮城际场至南京北动车运用所(不含)动走线工程,南京北站宁淮城际场至京沪联络线工程,宁滁蚌城际南京北站宁淮城际场至林场西线路所(含)段同步实施工程,以及既有京沪线还建林场站(不含)至南京站普速场(含)段信号列控系统 CTCS-2 级系统改造工程。
(2)主要工程数量
路基挖土石方42.37 万立方米,桥梁15座,双线隧道1座,铺轨73.5km,通信信号光电缆敷设64.57条公里,信号联锁道岔177组,电力电缆敷设99公里,接触网承导线108条公里,生产及生活房屋26759平方米。
2.1.2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北站快速路工程
花旗营立交~南京北站站房段,西起花旗营立交,东至南京北站站房西侧边界,北线长约918.715米,南线长约963.706米,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排水工程的土建部分(含附属雨废水泵房、设备用房、逃生楼梯间、应急救援通道、预埋等,不含沥青面层、装饰装修及附属安装工程)。龙泰路至朱家山河段(林场立交),北线西起改宁启下行线西侧,东至朱家山河东岸,长约619.3米,南线西起宁淮京沪上行联络线西侧,东至朱家山河东岸,长约956.35米,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U 型槽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的土建部分(含岸坡加固、东防汛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预埋等,不含沥青面层、装饰装修及附属安装工程)。
2.1.3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集疏运联络道工程
南京北站站房西侧,西至站西五路,东至南京北站西侧,南至铁南西路,北至铁北西路,包含下穿铁路的3处匝道、铁南西路、铁北西路与站房衔接的3处匝道及铁路红线范围的3处匝道,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排水工程的土建部分(含附属雨废水泵房、逃生楼梯间、风井、预埋等,不含沥青面层、装饰装修及附属安装工程)。匝道共计9条,总长约1931米。
南京北站站房东侧,西至南京北站东侧,东至站东四路,南至铁南东路,北至铁北东路,包含上跨铁路的2处匝道及铁南北路、铁北东路与站房衔接的6处匝道,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排水工程的土建部分(含附属雨废水泵房、逃生楼梯间、风井、预埋等,不含沥青面层、装饰装修及附属安装工程)。匝道共计8条,总长约1876米。
2.1.4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一路一期涉铁工程
站南一路一期涉铁工程全长290米,为四孔框架隧道工程,其中东侧敞开段49米,暗埋段124米,西侧敞开段117米,包括全线涉铁工程隧道的土建部分(含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结构防水工程、隧道附属工程的土建和预留预埋)及隧道南侧整个雨水箱涵及顶管,不含路面结构、交通工程、隧道附属工程、绿化等。
2.1.5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站南二路一期工程
浦六路二期至龙盘路段站南二路一期涉铁工程全长968米,保通段路基长 388.5米,泰工路改造段路基长127.479米,正式段路基和桥梁长452.083米,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含下穿铁路的顶管)、排水工程(含海绵工程)、涉铁管线工程(预留)等,不含沥青面层、装饰装修及附属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和南京北站地方配套同步实施工程代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咨询服务。招标预算对应铁路概预算第十一章其他费用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其他费用。
2.3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SYMHB标段:工程代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理和监测咨询服务全部内容。
SYMSB标段:工程代建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咨询服务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计划工期72个月,已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 2031年7月,其中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南京北站及相关工程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和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同步建成。
南京北站地方配套同步实施工程计划工期28个月,已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0月。
本次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SYMHB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单位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或原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近5年担任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或监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且能够提供本企业上一年度连续社保记录。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业绩要求:
近五年完成至少一项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和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1.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和监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2SYMSB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水利部认定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人员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水保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近5年担任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监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且能够提供本企业上一年度连续社保记录。
3.2.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4业绩要求:
近五年完成至少一项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
3.2.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和监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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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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