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金额:医用液氧预算金额:
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792000.00);
(四)最高限价:医用液氧最高限价:¥ 1466.67 元/吨(含运输费)
(五)数量: 医用液氧约540 吨,采购量为叁年使用参考量;最终结算以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六)项目简要说明: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合作协议及生产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25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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