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孔浦站(与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孔浦站换乘),后经江北城区、镇海城区、九龙湖镇、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本线终点站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64.33km,其中桥梁长39.66km;隧道长24.67km,其中地下线约23.19km,山岭隧道段1.48km;地下线比例约36%;共设13座车站,平均站间距5.304km,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设龙山车辆段1座。全线设牵引变电所2座,分别是慈溪牵引变电所和龙山牵引变电所。工程临时用地借地范围涉及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逍林镇、桥头镇、观海卫镇、附海镇、掌起镇、龙山镇;镇海区九龙湖镇、庄桥街道、骆驼街道;江北区坎墩街道、古塘街道。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自鄞州区小洋江站(与宁波轨道交通4/7号线换乘)、经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跨海后经象山县贤庠、大徐后进入象山县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61.45km,桥梁长30.66km(含跨海段6.2km);隧道长29.6km,其中山岭隧道段22.68km,地下线6.92km,地下线比例为11.26%;路基长1.19km。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及南部新城停车场各1座。工程临时用地借地涉及鄞州区云龙镇、横溪镇、塘溪镇、咸祥镇、东钱湖镇;象山县丹东街道、丹西街道、大徐镇、贤库镇、大目湾新区。
2.3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的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设计及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复垦工程全部验收完成之日止,预计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土地学会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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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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