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讷河市太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讷河市灌涝区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讷河市太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2.3建设规模:(1)改造现有干、支渠总长48.263km;(2)布置干渠堤顶路10.802km;(3)改造现有干、支沟4条,总长31.997km;(4)新布置渠(沟)系建筑物65座。对太和灌区进行勘察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及施工概算、图纸。
2.4设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和预算书、图纸、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7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主管部门颁发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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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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