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MHJS-G2025-0001 项目名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第十二批-设备:有机氚碳制样装置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第十二批-设备:有机氚碳制样装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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