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标段一:电煤(一)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二)含硫量≤3.5%,(三)全水份≤8.0%,(四)7.0%≤挥发份≤15.0%,(五)粒度≤10mm,且粒度 ≤3 mm 的比例不大于30.0%,(六)粒度>10cm的比例不大于3.0%。
标段二:电煤(低热煤)(一)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500千卡/千克,(二)含硫量≤4.00%,(三)全水份≤8.0%,(四)7.0%≤挥发份≤15.0%。(五)粒度≤10mm,且粒度 ≤3 mm 的比例不大于30%,(六)粒度>10cm的比例不大于3%。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23日-11月6日),原则上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收煤(具体收煤时间按我司通知时间为准),如因我方流程原因致合同生效时间延后,则按延后天数顺延合同截至送货时间。
二、商务活动(洽谈)时需提供资质资格要求
参与竞价的盘外新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一)企业法人,企业设立满一年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申请主体为合法存续的煤矿生产企业,或同一集团体系内具有煤炭销售资质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者洗煤厂(需提供机具设备自有证明,如设备发票等证明材料)。且上述主体单位相关证照齐全(煤矿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洗煤厂:需提供营业执照、土地证明、机具设备发票等),近3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或失信记录。
(三)实缴资本不能为0
资质后审:盘外报价单位必须符合我公司渠道引入相关管理规定。盘外报价单位报价前,需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新单位所需准入认证资料,报价截止前作为附件上传,待报价结束后,由公司进行审查,如审查不通过,则该报价单位本轮报价无效,本次不予选取(若盘外报价单位在报价时间截止前未缴纳参选保证金则该单位本轮报价无效)。
注:盘外报价单位是指非准入认证报价人:即报价人未经公司相应业务类已准入认证的新单位。
三、商务活动(洽谈)时间
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00
初始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15:00。
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4: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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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