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和龙市公安局采购非现场电子抓拍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99.76万元
5.最高限价:799.67万元
6.采购需求: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新建区间测速点位、新建违反禁令电子设备、原有路口电警设备维修改建符合使用需求及相关规定(详情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专业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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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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