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Z5
2、项目名称:北门街高架桥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郭地方路(国道哈同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6000元
5、最高限价:246000元
其中:北门街高架桥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最高限价为150000元,郭地方路(国道哈同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最高限价为96000元。
6、采购需求:1)北门街高架桥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服务,并出具报告等成果文件材料,要求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配合招标人的一切关于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施工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文件。
2)郭地方路(国道哈同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并出具报告等成果文件材料,要求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配合招标人的一切关于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北门街高架桥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自项目动土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1.监测服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文件。郭地方路(国道哈同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线团结东西路13至长江路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双方签订合同且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完成后20日历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并完成水务相关部门报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采【202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3月-2025年8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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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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