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二连行车公寓病害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现就 二连行车公寓病害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4、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5、近 3 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房屋整治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施工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招标公告前半年以上本单位连续社保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施工项目进行二次转包,如有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8、高空或高处作业证工人数量≥2人。(须提供高空或高处作业证)
9、电工操作证数量≥2人。(须提供电工操作证)
10、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的能够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科学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 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https://www.nra.gov.cn/publicity/#/publicitypub)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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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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