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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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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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国瑞 |
二、工期要求 1、每月按需方要求数量供货,总量执行完或供货时间到结束。2、供货:最晚2026 年01 月01 日具备供货条件。分批次供货,计划每批次送货10000 千克-30000 千克,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 日内供货至招标人现场,且到货时间与要求到货时间前后不得相差2日。交货地点为招标人生产现场。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5.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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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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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国瑞平圩发电、平圩二电、平圩三电、平圩发电(新建机组)聚合氯化铝采购(采购量7900000 千 克)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并在投标时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确保在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因资质失效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销售证明或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0 月20 日至2025 年10 月27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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