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辽河钻采日常设备保养用切削液、循环油等框架公开谈判 |
| 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概况: 按公司降本增效要求,为了保证公司生产需求,加快物资采购进度,对辽河钻采日常设备保养用切削液、循环油等以单价形式进行框架公开谈判,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项目范围: ② 本次谈判项目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采购方式,结算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采购期限为:框架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后两年,超过合同限额或期限时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共分1个标包,估算总金额为150万元,设标行最高投标限价,标包内容详见附表 3.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根据最高限价进行统一百分比下浮,标书中需要填报下浮的百分比;中标价按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1-下浮的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各项目单项价格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4.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32号或买方指定地点。 5.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每批次订单发出后15日内交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付款方式:分批次结算。价款结算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买卖双方分批次进行订单的确认,每批次订单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该批次订单全额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交与买方办理完挂账手续,挂账完成18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95%货款,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无息付清。结算时,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或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增值税税率时,应以不含税结算额重新计算含税结算额。 |
| 项目单位: | 辽河宝石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库内正常状态下的供应商,提供本次“谈判物资”所对应的物料组“A16041104,A16040311,A16041103,A16041001,A16010201,A16050202,A16050201,A16050103,A16041107,A16041101 ”云梦泽系统正常状态下的截图。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期间标的物或类似有效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质量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抗氧防锈液压油、全损耗系统用油、液压导轨油及润滑产品质量不低于昆仑、长城品牌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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