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是规划容量为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装置和设施,配套建设1座5万吨码头。
2.2项目建设工期: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于2023年12月28日已开工建设;两台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2.3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本项目主体内容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4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厂前区工程E标段,包括不限于:生产办公综合楼、#1生活楼(含地下室)、#2生活楼、景观开敞连廊、检修材料楼、#1传达室、箱泵一体化自来水供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间及PC配电间等建(构)筑物土建施工(不含桩基施工,含截/接桩、桩芯清理、桩基灌芯、锚筋等内容)、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不含特殊消防)、暖通、电梯(含采购)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须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有证书复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3个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 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是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上级单位)或与EPC总承包单位直接签订的;(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且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质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且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备1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拟派项目经理的名字。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10月27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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