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 广州低空飞行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管制大厅、机房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 比选人为 广州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 广州低空飞行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管制大厅、机房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 项目概况:广州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采购广州低空飞行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管制大厅、机房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
2.3 比选范围:通过建设管制大厅配套、甚高频电台、机房配套、机房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构建一套基础、高效、智能、安全的体系,为飞行服务站运行提供全方位支撑。其中管制大厅配套包括LED大屏、分布式显控系统、坐席、工作站等,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VHF)包括电台及电台网关、语音网关等,机房配套包括UPS电源、精密空调、机柜等,机房网络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端点安全防护、身份认证云服务、数据安全交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等。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3708636.14元,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 本次比选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申请。
3.3 比选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金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内容包括信息化或网络工程设备的供货)。(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能清晰展示合同签订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范围/工作清单、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能体现评审要求的证明材料)。
3.4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申请。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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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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