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洁河等5处驳岸抢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00685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贰佰捌拾叁万零陆拾捌元伍角玖分(¥2830068.59)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清洁河星桥停车场旁、盘溪新村31幢旁、南环新村125幢旁、劳动路民丰桥西南侧、长泾塘南侧等5处驳岸实施抢修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注: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图纸(如有)及相关资料在项目报名成功后百度网盘自行下载。
2.工期要求:2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程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5.本工程共1个标段:清洁河等5处驳岸抢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2.响应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
5.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3 13: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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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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