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止开标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实际交费凭证并出具相关声明函。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证明材料;截止开标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实际交税凭证并出具相关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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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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