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0
项目名称:合江临港化工园区气体防护站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0,26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险车”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截图或证明资料扫描件。
采购包2:
(1)1、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描述:(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①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②供应商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以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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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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