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磋商内容:含深化设计、桥架、配管、配线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所有弱电智能化系统
3、预算金额:74.989507万元;最高限价:74.989507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担保函或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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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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