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运营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5-20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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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京地铁运营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5-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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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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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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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数量: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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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规格: |
本项目将 1、2、3、4、5、6、10、S1、S3、S6、S7、S8、S9所有安检机及安检附属设备设施进行委外维保,包括巡检、故障处理、计划检修、重要活动和节日保障、对外配合、零部件采购及维修、设备移机、设备改造等工作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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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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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1237.92万元(含税) |
三、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1个标段
2、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
一标段:0675-250JOC007733/1 南京地铁运营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5-2028)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安检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安检设备销售业绩(合同中应包含通道式X光机)。(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合同总价须同时提供支付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招标人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联合体投标:接受
a、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该声明及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c、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时至2025年10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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