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中国电信集团襄阳分公司所属的接入网杆线类隐患整治项目,涉及接入网杆线的线缆整治、电杆更换、拉线吊线更换整治、路由迁改升高等相关维护类服务工作,项目预算260.00万元(不含税)。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2名,具体的份额划分及对应的实施地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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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
预估规模(不含税/万元) |
份额占比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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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1 |
182 |
70% |
襄城、樊西、谷城、襄州、枣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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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2 |
78 |
30% |
南漳、宜城、保康、老河口 |
1.3工期要求:单项工程自收到书面开工通知后60天内完成。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中国电信相关技术标准。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施工辅料、不包主要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服务、包质量、包文明施工。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折扣系数42%,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接入网网络整治或维护类)。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资质要求:(1)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特种作业的人员须具备应急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至少具备1名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名高处作业人员(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2.5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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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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