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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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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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14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场站安防设备及门禁系统硬件设备采购 |
项目地点:黑龙江、广西、河北、江西、内蒙、吉林等省份但不局限于上述省份的多个新能源场站 建设规模:采购370 套门禁系统、30 台国产化服务器、24 套门禁、视频集成管理平台、30 台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等设备,按单价结算。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始时间2025 年11 月,计划结束时间2027 年11 月。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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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 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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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EB-XM-20 25-2-Z-029-14 |
D11-14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场站安防设备及门禁系统硬件设备采购 |
黑龙江、广西、河北、江西、内蒙、吉林等省份但不局限于上述省份的多个新能源场站智能安防设备采购主要包含红外摄像头、警戒摄像头、门禁等。 |
黑龙江、广西、河北、江西、内蒙、吉林等省份但不局限于上述省份的多个新能源场站。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专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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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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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14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场站安防设备及门禁系统硬件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2)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摄像头或门禁系统2 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0 月20 日至2025 年10 月28 日00 时01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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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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