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第234号
项目名称:2025年在建项目第二批绿化苗木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990799.10元
最高限价:701749.55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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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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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在建项目第二批绿化苗木集中采购 |
1 |
项 |
990799.1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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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报价包含苗木供货、草绳支撑等辅材、林业部门审批、起挖、运输、进城许可审批、卸车、修剪、栽种、管养包活、保险、税金(其中苗木享受国家税率优惠政策、人工占30%开具不低于3%增值税专票)、不可预见风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缺陷期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②投标报价超过项目单项招标控制单价、招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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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1)瑞昌市核物理应用研究院先进加速器研发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子项二加速器研发生产中心新建工程):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0日,工期34天(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开工报告要求为准)。
(2)瑞昌市田径训练场建设项目: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工期14天(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开工报告要求为准)。
(3)瑞昌市客运西站西侧停车场项目2025年10月28日至12月30日,工期64天(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开工报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履约保证金:按谈判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向招标人指定银行开设共管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即工程完成80%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8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开标前一个月内的)报告”,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7-4);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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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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