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南网能源公司2025年-2027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证券事务及相关工作与市场接轨,做好公司与资本市场双向反馈的支撑工作,拟选聘一家专业的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服务机构。
2.3采购范围:
2025年-2027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1.1 信息披露咨询及支持服务
1. 临时报告咨询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方案和建议,对信息披露时点及要求进行把握,提出市场应对和披露口径建议;
(2)对公司应予披露的事项进行提示和提醒;
(3)为公司提供适用的公告模板,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告文稿及备查文件;
(4)从信息披露角度,对公司涉及披露的三会议案内容及材料等进行审核;
(5)与临时报告有关的其他咨询事项。
2. 定期报告咨询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1)对定期报告涉及事项的规定动作进行提示,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定期报告工作方案;
(2)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市场案例,梳理披露及合规要点,参与年报及半年报讨论并协助编制定期报告大纲;
(3)为公司定期报告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提供优化建议,协助实施适当的披露策略;
(4)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文档及数据采集文件进行校验,审核定期报告有关文件等,提高定期报告的准确性;
(5)对美化版定期报告进行复核校验;
(6)在每个年度报告期间提供至少5个工作日、半年度报告期间至少提供3个工作日驻场支持服务;
(7)与定期报告相关的其他咨询事项。
3. 信息披露综合咨询:根据公司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研究并出具备忘录。
1.2 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
1. 协助开展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1)及时向公司传递最新的证券监管动态、政策规则及工作要求等;
(2)审阅公司致证券监管机构的各类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问询函回复、情况说明及申请文件等;
(3)协助公司开展证券事务相关自查工作。
2. 证券事务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系统、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平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系统、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及其他证券事务相关系统的使用指导。
3. 协助公司开展集团公司相关证券事务支持工作。
4. 针对公司涉及的其他证券事务提供咨询建议等。
5. 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证券事务档案管理规范;
(2)梳理并评估公司证券事务有关档案的规范性,协助公司进行档案整理并提出优化建议;
(3)根据公司要求,制定证券事务检查方案并协助开展自查工作;
(4)每年度提供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档案管理相关现场服务。
6. 证券事务培训:根据公司要求,针对信息披露、内幕信息、股份管理、合规交易、投关管理等开展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3个专题。
1.3 资本市场资讯支持服务
1. 资讯报告定制,主要包括:
(1)根据公司要求编制晨报、日报及月报等;
(2)根据公司要求协助编制资本市场专题报告。
2. 数据信息采集整理:根据公司要求整理资本市场有关案例、数据等。
3. 推介文件美化:根据公司要求,对公司用于推介汇报的PPT文档进行设计美化(每年2份)。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服务类
2.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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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需求单位 |
预计采购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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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网能源公司2025年-2027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
南网能源公司2025年-2027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
董事会工作部 |
50万元(含税) |
50万元(含税) |
1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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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甲方将根据其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在合同履约期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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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按总价进行报价,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有效报价:供应商总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总价包干,具体详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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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的,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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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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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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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供应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4)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供应商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工作组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供应商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8)本项目报价供应商被授权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员工,须提供供应商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 个月)为报价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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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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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且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没有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或投标专用章)。 (2)投入本标的的工作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或投标专用章)。 (3)供应商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及附则要求,即: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或投标专用章)。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4.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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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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