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7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设定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人民币177万元,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滨海县中医院医用氧气,具体采购的品名、数量及技术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包括医用氧气(含采购人原氧气管路连接安装)的采购、2套租用配套气化装置(含安装、调试)及租用的杜瓦罐、存储、搬运、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期间如医院整体搬迁合同终止),其中配套气化装置安装、调试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内完成确保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资质:(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液态氧的《药品注册证》;(2)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4)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须具有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与其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须提供以下资质:(1)所投产品制造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液态氧的《药品注册证》;(2)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4)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须具有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与其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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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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