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0-24 09:30
1.招标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通信系统安装施工-I标段项目由承揽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掌起站至龙山站及车站所辖区间、龙山车辆基地通信系统安装工程和观附站至观海卫站及车站所辖区间通信系统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劳务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劳务分包工程名称掌起站至龙山站及车站所辖区间、龙山车辆基地通信系统安装工程和观附站至观海卫站及车站所辖区间通信系统安装工程;
2.2本劳务分包工程税率3%
2.3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4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95日历天;
2.5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掌起站至龙山站及车站所辖区间、龙山车辆基地通信系统安装工程和观附站至观海卫站及车站所辖区间通信系统安装工程;
2.6其他分包单元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内容详见附表2《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分包企业准入证或具有本次招标劳务分包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3.2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近三年具有地铁通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包件单独编制,实行一包一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的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信誉要求
4.1本劳务/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9时30分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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