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项目实施地点:具体运维服务项目地点以实际采购合同为准。
1.5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
1.6 服务标准:同项目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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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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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
华东区域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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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
华中区域 |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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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 |
西北区域 |
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承修类、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为二级及以上);
2.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具备3个以上类似风电场机组或变电站运维设备维护检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不含定检业绩);
3.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 2 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9:00(北京时间,全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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