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风干式处理装置【24YJ008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后置引风有机废气12m3/h NOx≤35mg/Nm3,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处理设施后置引风有机废气12m3/h NOx≤35mg/Nm3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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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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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风干式处理装置【24YJ008项目】 |
/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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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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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设施后置引风有机废气12m3/h NOx≤35mg/Nm3 |
1.000 |
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三年内(2022年1月~2025年1月)化验室排风废气处理类似的业绩3个以上或三年内(2022年1月~2025年1月)相关化学过滤类似的业绩5个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技术附件)复印件,无复印件或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应在标前澄清并以澄清为准,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0月19日9时0分至2025年10月24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9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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