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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2027年)建设工程(2025年度)第一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2027年)建设工程(2025年度)第一批

预算金额:3862.13万元

最高限价:3858.18189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52.95 1,951.46309 造林服务 造林面积0.8632万亩,栽植苗木47.476万株,修建作业步道3.1214万米,概算金额为1952.95万元,最高限价1951.463090万元。造林区域包括下营镇、官庄镇、许家台镇、邦均镇、州河湾镇5个镇乡89个小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所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作业设计中全部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909.18 1,906.718809 造林服务 造林面积0.8459万亩,栽植苗木46.5245万株,修建作业步道3.1061万米,概算金额为1909.18万元,最高限价1906.718809万元。造林区域包括罗庄子镇、穿芳峪镇、西龙虎峪镇3个镇乡77个小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所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作业设计中全部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止。(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各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请登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A.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设备。提供承诺函。 (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两项:①A.施工合同;B.验收报告;C.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园林专业类或林业专业类)的工程技术类职称证书及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D.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本项中A、B、C、D提供任意一项均可,证明资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分公司视为有效) (七)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期限开始时间为准)具备园林绿化类或造林类施工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到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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