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项目编号:JDZJK
1.1.2 项目名称:赤城县黑河三道川乡山神庙村护坝水毁修复工程
1.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4 项目预算金额:379620.07元
最高限价(如有):379620.07元
1.1.5 采购需求:完成赤城县黑河三道川乡山神庙村护坝水毁修复工程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
1.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 ☐合同分包
☐分包:
1.2.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8 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 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⑴ 时间: 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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