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关于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23]103号)),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2.1项目名称: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2.2招标编号:DFA-BS05-DL-202516412.3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新建苏尼特左旗甚高频台站、明安图甚高频台站、辉腾高勒甚高频台站、御道口甚高频台站(应急)、甘草圪洞甚高频台站、伊金霍洛镇甚高频台站(应急)、准格尔旗甚高频台站、乌拉特中旗甚高频台站、乌拉特后旗甚高频台站、巴彦淖尔甚高频台站(应急)、西什拉乌素甚高频台站(应急)甚高频设备及辅助材料;扩容土牧尔甚高频台站和大梁村甚高频台各4信道甚高频设备及辅助材料;更新蛮汗山甚高频台12信道、哈达门(料木山异址更新)甚高频台8信道、磴口甚高频台8信道甚高频设备及辅助材料;鄂尔多斯台、包头台、赤峰台、二连浩特台、杭锦旗台、达茂期台、苏尼特右旗台、阿巴嘎旗台辅助材料;台站和呼和浩特区管中心监控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4交货地点:招标范围内甚高频台站、呼和浩特区管中心。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待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暂估金额:22070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区管中心及甚高频台站
其它说明: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2投标人所投系统设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3.3投标人拟投甚高频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5其他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需出具承诺函)。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20 09:00:00-2025-10-28 09: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0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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