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城市闽源物流港充电桩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闽源物流港充电桩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40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桩200台,配套电缆和电缆沟以及供配电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5135929.4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3794849.57元,措施费30567.69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55013.66元,规费5742.9元,税金1249755.64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
第二标段:财政评审后工程费用的0.8%
2.9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若有不相符之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第一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12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任职变更事项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电气)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第二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注:上述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拟派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于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3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5.3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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