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池州市综合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池州市平天湖城乡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EPC+O(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南山大道以西、莲花峰路以南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池州天堂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平天湖供应链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池州市综合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约38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项目分期实施。本次实施项目占地面积约252亩,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标准仓最大单跨跨度为33.8米。主要包括冷库及农特优仓储用房、快递分拨中心,电商云仓、货运物流标准仓、综合配套设施及附属用房、配套建设园区停车场、内部道路、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园区围墙、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最终具体实施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及资金筹措情况确定,招标人有权变更调整相关建设内容,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实施内容调整的风险。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建安费:38000万元;勘察设计费:870万元,运营费:350万元/年度(固定)。
项目类别:EPC+O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根据《关于明确特大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特大型工程。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
(1)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和批复,完成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后续附属配套设施及专项设计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开展,设计服务周期至项目竣工审计结束;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2)运营期:6年,前3年为园区培育运营期、后3年为园区正式运营期,园区培育运营期自本次实施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1、1.2、1.3和1.4资质。
1.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勘察方)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须满足下列施工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须满足下列条件: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物流园区运营业绩,且有效运营时间不低于1年。
有效运营开始时间以物流园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日期、委托运营合同中运营开始日期以及2022年1月1日三者中最迟日期为准(自建自营项目有效运营开始时间以物流园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日期和2022年1月1日两者中最迟日期为准);有效运营结束时间以委托运营合同中运营结束日期和2025年8月1日两者中最早日期为准(自建自营项目有效运营结束时间以2025年8月1日为准)。
注:①若为委托运营项目,需提供委托运营证明材料,包括运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委托单位支付的运营收入结算发票(一个运营年度内运营收入结算发票不低于100万元,开具时间不得迟于2025年8月1日,否则不予认可)等,证明材料需体现评审的关键要素。
若运营合同双方为全资母子公司关系,除需提供上述①中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和股权穿透截图。
若合同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要素(时间、项目规模),须提供其他可以佐证的材料,比如运营期考核材料、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必须附业主方的联系电话。
②若为自建自营项目,需提供自建项目产权证明、运营收入结算发票(一个运营年度内运营收入结算发票不低于100万元,开具时间不得迟于2025年8月1日,否则不予认可)等,以及体现关键性评审因素(时间、项目规模)的内部证明材料(如自营单位自证承诺书等)。
③一个运营年度是指有效运营开始时间往后推12个月为一个运营年度。
2、拟派负责人要求:
2.1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类似职务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单位委派本单位人员担任。
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联合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其中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单位均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运营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主要责任,同时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加运营模式(EPC+O),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运营服务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地形测绘、在方案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气、暖通、节能、设备技术规格书等)、装饰、幕墙、室外工程(含园区道路、景观、绿化、管线综合设计)、智能化专项、标识标牌专项、照明专项、绿色建筑专项、供配电专项、冷库工艺、设备基础参数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优化及变更、业务指导、竣工验收等),以及项目安评、能评、环评、交评、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工作的编制及报批验收,确保通过。
本项目采取分期建设模式,本次实施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初步设计按整体项目报批,后续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等仅针对本次实施范围,不包含后期。
2、工程实施阶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总承包管理、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建安施工(含冷库施工)、交(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预(结)算审核、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合同内由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以上内容仅为本次实施范围,不包含后期。
3、运营服务阶段:本次实施内容的筹建配合及基础运营服务,含入驻企业的租赁与管理、装修管理,园区仓储管理与作业服务,冷库货物分拣、搬运与管理,园区车辆调度与月台协同,安全与保障服务(全域安防监控、能耗与废弃物管理),设备日常管理及巡查,增值与生态扩展服务(供应链整合、数据赋能),负责物流园区招商(项目筹备期内同时开展招商工作)及入驻企业的租金收取工作(招标人与运营单位、入驻企业签订三方租赁协议,由入驻企业将租金及相关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确保物流园区稳定运行,但不包含园区物业等管理工作。以上内容仅为本次实施范围,不包含后期。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十四、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