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双柳工业视频自动报警系统升级服务。
1.2采购人: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 。
1.3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100% 。
1.5采购项目概况: 双柳煤矿现有工业视频平台仅具备基础监控功能,核心运维能力不足:排查负担,影响监察效率与精准度;1、无法实时监测预警设备离线、图像模糊/卡顿/黑屏等故障,难以及时处置异常,既不符合“无监控不作业” 要求,也增加监管人员人工。2、因缺乏运维功能,无法满足汾西矿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对运维数据(如设备在线率,图像完好率等)的上报与核査要求。3.为解决上述问题,保障“无监控不作业”落地、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满足上级数据要求,亟需在现有平台扩容视频运维功能,构建“监控 +运维”一体化体系。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2.2服务地点: (请登录)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2.4项目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7日17点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9点00分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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