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
2.采购项目编号:2025-
3.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260723.00元(含税)。
4.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5.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6.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本工程为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地点在湖南省岳阳市,工程主要内容:厨房及附属设施改造维护、晾衣场改造、排水及下水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没有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没有在建工程;(需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三、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每日上午8 :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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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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