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利辛县江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5 年利辛县江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农发2025-16号)
1.4 招标人: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1.6 (请登录)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利辛县江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
BZLX2025GC598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2025年利辛县江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BZLX2025GC598
2.5 建设地点:2025年利辛县江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江集镇郑大楼村、郑老营村、郑小集村。
2.6 建设规模:
施工内容包含江集镇郑大楼村、郑老营村、郑小集村农田输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6398057.63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田输配电等施工、保修,具体详见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此项不作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配电或农田水利配电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配电或农田水利配电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此项不作要求;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相关岗位证书。
3.1.7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所属社保机构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
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
【标段号】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
【标段号】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说明: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
,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说明: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7日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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