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采购包1(永定区医院智慧医气系统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永定区医院智慧医气系统服务 | 1(批) | 否 | 我院智慧医气服务项目拟采用中标方投资设备,我院只提供制氧系统的机房和设备用电到机房配电柜,生产过程中所需电费等由中标方承担。双方按实际使用终端用氧量进行结算,合作期限:三年。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2组AO-20型制氧系统作为自制氧源,与医院现有的外购氧拳形成双氧源的氧气站 升级智慧医气管理系统,形成25个氧单元,新增2套数据采集盒,以及其它配套设施设备。主要建筑物面积:1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建成后每小时新增制氧量40立方米。 | 3,3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90天内建设完成,自项目建成后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人所提供制氧系统产品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和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③投标人需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0-17 至 2025-10-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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