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 |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本项目新建2台400 t/d的生活垃圾+干化污泥焚烧炉,每台焚烧炉配备一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 |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按照采购人技术规格要求执行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按照采购人技术规格要求执行 |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按照采购人技术规格要求执行分批供货 |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合作运输单位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及检验报告(非生产厂家供应商还需提供投标所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合作运输单位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及检验报告资料),投标所供货物检验报告时间应为2025年7月1日(含)之后出具。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时至今的财务资料)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身2022年1月1日(含)至今3项国内厂企单位等类似项目的氢氧化钠(液碱)供货服务业绩(单个合同液碱供货含税总额50万以上的,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业绩材料,服务业绩不实或不符情形视作无效响应)。4.信誉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6.供应商投标货品检验报告资料须由国家授权、许可的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且报告结论数据必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另,生产厂家与销售代理商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应答。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到 2025年10月23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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