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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钢筋混凝土预制管采购公告
日期:2025-10-17 收藏项目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钢筋混凝土预制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钢筋混凝土预制管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请登录)

1.7 电子竞价平台运营机构:山西金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钢筋混凝土预制管             

2.2 交货期:  拟定于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小智村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要求: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资质要求:   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3 名。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乙方按甲方供货时间要求完成供货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单。结算单确认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费用由卖方承担)及相关合格检测报告后,向卖方付款至合同总价的100%。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7  供应商应当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获取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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