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0-24 15:00
一、报价依据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怡花园一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由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防水工程框架协议采购二标段入围单位以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防水工程框架协议(增补)采购二标段入围单位发出二阶段报价通知书,进行二阶段报价,对二标段入围单位二阶段报价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名,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二、采购项目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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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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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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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招标人 |
名称: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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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名称 |
海怡花园一区施工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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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威远岛北面社区外环岛路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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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分包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分包范围:海怡花园一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地下室底板、顶板、侧壁及屋面防水工程、阳台防水工程,不含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 分包工作内容:卷材防水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层;刷基层处理剂,铺贴附加层及防水卷材、接头收缝,收口压条(含金属压条)、阴阳角等细部防水处理、圆弧处理、管根防水处理等;材料检验、闭水、淋水、蓄水试验、各类专项检测;必要的弹线、防污染措施;操作架/平台搭拆;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直到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 防水涂料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层;基层喷水潮湿;必要的弹线,防水涂料调制;防水涂料涂刷;细部防水处理;防污染措施等; 材料检验、闭水试验、淋水实验、蓄水实验、各类专项检测;操作架/平台搭拆,工完料尽场地清等;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直到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拟定一家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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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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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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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合同计价模式 |
固定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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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含税招标控制价为5241406.7元;超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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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增减项的计价方式 |
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作项目和数量增减时,应按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其中,分包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结算时执行相应的单价;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没有类似项目的,由甲乙双方在变更事项发生后 7 日内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具体支付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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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保修期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工程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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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付款条件 |
5#、6#主体结构封顶、销售中心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已结算额的70%,至此后每月支付已结算额的70%,分包工程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一年后且完成最终结算和签订封账协议、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到最终结算额的80%;分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付至最终结算额的97%,此时分包需提供100%的增值税发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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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甲供材及甲供机械 |
塔吊、施工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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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材料品牌 |
东方雨虹、卓宝、科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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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补足,或从第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履约担保的金额: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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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住宿及生活水电费 |
£乙方自理 ☑甲方提供乙方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甲方提供房间内设施(含空调一台3000元、上下床及床板500元每套),房间内设施退场时乙方要保质保量的退还甲方,有损坏的乙方按原价赔偿,具体内容及数量详附件四《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每月每房间使用费按照600元标准计取(含用电200度,超出部分,按照电1.5元/度计取,该费用在过程验工中扣除,生活区生活用水费用不再单独收取,该费用在过程验工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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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施工水电费 |
施工生产水电费按结算价款的 1% 收取,该费用在过程验工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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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零星用工价格 |
技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40 元/小时,普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25 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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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其他事项 |
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何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做调整。 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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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其他: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防水工程框架协议采购二标段入围单位以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防水工程框架协议(增补)采购二标段入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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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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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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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再分包 |
不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分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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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偏离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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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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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见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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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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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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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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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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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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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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