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BXT-3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采购预算:31.40万元(含税)
(二)采购内容:采购租金评估服务。
(三)服务期: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三年,合同到期评估合格后可续签。
(四)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具体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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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预计数量(次)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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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130 |
2173.85 |
282600.00 |
按单项价格据实结算,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包含所有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设备、材料、文本费用、技术服务、利润、税金、信息公示费、场地费、评估费、会务费、通过相关部门评估所需费用、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超过限价的将被否决。
(五)具体货物及服务要求见文件技术(服务)规范。
(六)成交数量:1名
(七)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或组织。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八)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提供备案公告)。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时间: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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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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