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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沽厂厂区形象展示及重点生产区域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 津沽厂厂区形象展示及重点生产区域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959998.84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进一步提升优化厂容厂貌环境质量,推动特色开放区域的打造,拟对厂区展示服务点位,进行绿地改造提升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沽厂厂区形象展示及重点生产区域改造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3549)津沽厂厂区形象展示及重点生产区域改造提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请登录)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 --- 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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