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8.65万元人民币(含税)。
诚信响应提醒: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文件传递给其他供应商使用),均认定为“串通响应”;被认定“串通响应”或“虚假响应”的,均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招标和询比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三级医院前置机设备、疾控安全网关和集成服务。
(1)实施地点:界首,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3)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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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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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系统采购项目 |
三级医院前置机设备、疾控安全网关和集成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界首,采购人指定地点 |
见公告交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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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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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 |
界首市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65万元人民币,设备部分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62万元人民币,服务部分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03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响应产品(疾控安全网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代理商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1.5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系统集成类)业绩。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如同一项目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结算单为准),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如一份框架协议对应多个订单或结算单,按照1份业绩认定。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响应产品(疾控安全网关)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产品(三级医院前置机设备、疾控安全网关)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3.4产品(疾控安全网关)须经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或检测报告扫描件。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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