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统管院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统管院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编号:YXZB
2.2 招标范围:负责清运位于郑州市的纬四路18号院(1000户)、经纬公寓(131户)、经三路2号院(290户)、工业院(222户)、纬五路47号院(450户)等共计26个院区9281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1年。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管理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生活垃圾清运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②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记录,经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③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 17 日至2025年10月 23 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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