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京东山公交客运有限公司LNG天然气采购及加注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东山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东山公交客运有限公司LNG天然气采购及加注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东山公交客运有限公司LNG天然气采购及加注服务项目(第二次)
2.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 实施地点:南京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东山公交客运有限公司LNG天然气采购及加注服务项目(第二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投标人提供以上服务。
2.5 服务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车用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投标人在南京市具有国家相关资质、合法存续正常运营状态下的车用LNG加注点(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4除直接采购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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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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