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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城区分公司和谐东路、时代大道、兴民路营业所安装报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6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城区分公司和谐东路、时代大道、兴民路营业所安装报警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金喀内招字2025X

3.项目概述:城区分公司和谐东路、时代大道、兴民路营业所安装报警设备采购

4.招标内容:城区分公司和谐东路、时代大道、兴民路三个营业所:报警主机16里、报警主机8路、门禁、红外探测、吸顶探测、烟感探测、震动探测、玻璃破碎器、联动灯、警号、信息插座及配线人工等。服务时间:1年。采购预算费用:24.8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独立机构;

    2.本招标项目要求必须在喀什地区本地设立分公司的,且具备安防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

3.投标人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4.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17日至2025年 10 月23日,每日上午10时至15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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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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