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大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沛县段)已由徐州市水务局以徐水计【2025】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沛县河道管理所,招标人为沛县河道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大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沛县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鹿楼镇、安国镇、龙固镇。
2.2建设内容:整治河道9段,整治长度8.017km,滩地修复5处,面积23.09ha;改建1孔3m节制闸1处,维修改造引水泵站1处。
2.3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概算约3321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类似水利工程是指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河湖治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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