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25年林草湿荒年度监测技术服务实施单位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47
预算金额(元):7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30000.00元
采购需求:镇宁自治县2025年林草湿荒年度监测与技术服务实施单位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2025年林草湿荒年度监测技术服务实施单位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镇宁自治县2025年林草湿荒年度监测技术服务实施单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 1个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④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不得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标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为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16)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⑤项及特殊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⑤项及特殊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⑤项及特殊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2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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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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