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大楼中央空调更新安装工程
1.2项目编号:CGXM331
1.3项目内容、规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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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预估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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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分行大楼中央空调更新安装工程项目 |
(1)项目总承包模式服务 (2)更换风冷热泵水循中央空调主机三台。 (3)更换主机连接的软接头及配套检修闸阀进行。 (4)对循环水泵电气控制系进行节能改造升级加装变频器。 (5)水循环管道系统进行清洗和检查。 (6)主机提供免费三年质保、三年维保服务 (7)回收旧主机,旧机回收款需在投标时报价并抵扣工程款。 详见招标文件。 |
136.4680万元 |
1.4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1.5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旧机拆除、新机供货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2.产品设备安装期间,中标人应妥善保管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他损失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服务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交通银行。
1.7质保要求:对本次供应货物的质保期限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少于3年。
1.8维保要求:中央空调维保期限不少于3年,起始日期与项目质保期同步。
1.9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技术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7×24技术支持热线,30分钟电话响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小时之内达到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在24小时解决问题。
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售后维护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并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售后服务要求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作更优服务承诺。
1.10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未按时提供原件或者提供虚假伪造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各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2.1.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1.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2.1.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是交银集团的在职员工、在职员工的父母、在职员工的配偶或在职员工配偶的父母(所办的企业)。所办企业范围包括:注册或参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或参股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国(境)外注册或参股公司;担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高级职务;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2 特殊资格条件
2.2.1(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报产品的原厂商或其代理商(若同一品牌原厂商及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仅允许原厂商通过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如为原厂商,须提供原厂商声明,以及其对所报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以及原厂商出具的对其所报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须包括:“如我司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或本次所报产品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以及原厂商出具的对投标人所报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及承诺的,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2.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发证单位关于证书签名的管理使用要求);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中标示黑色五角星的条目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满足的要求,若不能满足或技术负偏离将会导致投标人被废标。
4)现场勘察要求
鉴于本次项目属于更新改造项目,投标人应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投标产品符合现场安装条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请于2025年10月17日8:30起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止,期间每天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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