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工程招标人为百盛联合杭温铁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营停车场充电桩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杭温铁路工程义乌至温州段全线共有横店站、磐安站、楠溪江站、仙居站及温州北站5座车站设置充电桩,暂定充电桩数量合计115个。暂定车站分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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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 站 |
小计(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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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横店站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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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磐安站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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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楠溪江站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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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仙居站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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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温州北站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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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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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站铁路电源(配电所)容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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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变压器容量(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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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横店站停车场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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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磐安站停车场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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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楠溪江站停车场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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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仙居站停车场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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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温州北站停车场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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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说明:各车站充电桩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充电桩设计和实施数量、快慢充电桩比例,由投标人根据各车站的变压器容量自行设计考虑。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充电桩系统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自各车站配电所至停车场的电源线敷设涉及临近运营铁路施工,各投标人应按照铁路运营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编制施工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招标界面划分: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接口(自各车站配电所),自电源接口后全部由中标人实施。
乙方采购本项目施工材料、设备前应先通过铁路运营单位的施工方案审查,并与甲方确认后实施采购工作,避免造成材料、设备等资源的浪费。
2.3经营期限:本项目经营期为8年(以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算),该项目的投资风险及经营期间内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2.4经营期间内的收益分配:(1)第一年和第二年:充电设施经营所得的所有收益均归承包人收取,但承包人负责承担接入停车管理系统所需的配套设备、线缆,以及相关的安装、施工和所需的费用;(2)第二年至第八年:发承包双方按照中标人报价的比例分配收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①②③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允许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后续提供运营服务;(2)组成的联合体,资质要求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款的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成员)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5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成员)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直流充电终端(包含单个终端功率60KW及以上)充电桩的建设施工(含增容改造)业绩或运营服务业绩。
注:(1)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上述要求的5个类似项目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2)一个合同业绩,只能认定为1个类似项目业绩。(3)业绩时间的认定:若提供施工业绩的,时间以完工证明或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运营服务业绩的,时间以运营记录的时间为准。(4)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施工业绩的,须提供合同复制件(若合同不能体现直流充电桩类型和功率等关键信息的则需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及完工证明(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若提供运营服务业绩的,须提供合同复制件(若合同不能体现直流充电桩类型和功率等关键信息的则需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和智能服务平台站点的运营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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