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城南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配水管道工程(AB标段)施工监理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螺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总造价约10369.8138万元,(含甲供材料费约4800万元)。工程起点接惠安县城南水厂出水管,终点接惠东快速通道拟建配水管道,全长约13.85km,分别为A段桩号0-005.4~9+120.6;B段桩号9+120.6~13+847.4,其中桩号8+608~9+063.2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给水管最大管径DN12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核对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安总造价约10369.8138万元,(含甲供材料费约48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及《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政文[2025]7号)规定的6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350386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 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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