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75 2、项目名称###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磙子营乡韩南村樱桃种植大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48,********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号-1 第一标段 ********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详细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2)招标范围:新建90米长大棚共14座,新建51米长大棚7座,30米长大棚1座,跨度均为11米;大棚配套设施及场地内电源和排水配套设施(3)工期要求:90日历天。(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对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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